1. 全等形:如果兩個平面圖形疊合在一起,能夠處處重合,則稱這兩個圖形為全等形。
2. 等積形:面積相等的兩個圖形稱為等積形(注意:全等形一定是等積形,反之則不然,即等積形不一定是全等形)。
3. 把一個封閉圖形分成若干部分,則這個圖形的面積等於分成的所有各個部分圖形的面積之總和。
4. 三角形的等積變形指的是使三角形面積相等的變換。前三條是等積變形理論基礎,同時也為我們計算某些圖形面積提供了方法。
5. 三角形面積計算公式:
=底×高÷2。
6. 三角形等積變形中常用到的幾個重要結論。
(1)平行線間的距離處處相等;
(2)等底等高的兩個三角形面積相等;
(3)底在同一條直線上並且相等,它們所對的角的頂點是同一個,這樣的兩個三角形面積相等;
(4)若兩個三角形的高(或底)相等,其中一個三角形的底(或高)是另一個三角形的幾倍,那麼這個三角形的面積也是另一個三角形面積的幾倍;
(5)若幾個三角形的底邊相等,並在兩條平行線中的同一直線上,而且相等的底邊所對的頂點在兩條平行線中的另一條上,則這幾個三角形面積相等。
如圖所示:a∥b,△ABC和
中
,且AB和
都在直線b上,第三個頂點C和
都在平行線中的另一條直線a上,則
。
在三角形等積變形的問題中,特別要注意上述結論的靈活運用。